群聊扩容服务由钉钉(中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钉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合称“钉钉公司”)提供。在使用群聊扩容服务前,请您(以下也称“用户”)务必审慎阅读、充分理解本规则各条款的内容。。若您不同意本规则的任一内容,请不要进行任何后续操作;否则,表示您已接受了下述全部的规则。届时您不应以未阅读本规则的内容主张本规则无效或要求撤销本规则。本规则是《钉钉服务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一、费用及支付
1.1 群聊扩容服务的规格、有效期、收费标准等均以订购页面所载说明为准。钉钉公司有权不时调整群聊扩容服务的规格、有效期、收费标准及收费方式等,并在订购页面予以公示。
1.2 群聊扩容服务采用先付费后使用的模式,钉钉公司将在收到您支付的所订购的群聊扩容服务规格下的全部款项后【2】天内开通所订购的群聊扩容服务。
1.3 群聊扩容服务开通后,已支付的群聊扩容服务订购费用,您同意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款。
1.4 您订购的群聊扩容服务有效期届满前,您应当及时续费订购群聊扩容服务以确保服务的持续使用。如果您连续欠费满15个自然日的,则钉钉公司将会终止为您继续提供群聊扩容服务,同时,该企业群将自动降级为人数上限为1000人的普通企业群,钉钉公司将按照加入群的时间先后顺序清退群内超出1000人上限以外的群成员,您需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和损失。如您在被降级为普通企业群后续费的,因欠费已被钉钉公司清退出的成员无法自动再次入群。如果您在欠费之日起的15个自然日内,成功续费订购相应的群聊扩容服务并足以支付所欠费用,则钉钉公司将继续为您提供服务。
二、使用规范
2.1 企业群扩容后将自动关闭消息已读未读功能。
2.2 若用户的企业群因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钉钉服务协议》及钉钉相关规则、规范及要求等原因,被钉钉公司冻结或关闭的,已支付的群聊扩容服务未到期部分的相应费用,钉钉公司有权不予退还。
2.3 发生下列任一情形,群聊扩容服务终止且用户已支付的群聊扩容服务未到期部分的相应费用(如有)不予退还:
(1)协商一致终止;
(2)用户订购的群聊扩容服务到期且15个自然日内未续订;
(3)由于用户严重违反《钉钉服务协议》及本规则的约定(包括但不限于a.用户未履行付款义务,及/或b.用户严重违反《钉钉服务协议》中所做的承诺和义务,及/或c.用户违反法律规定等),钉钉公司有权单方面终止服务;
(4)由于网络安全技术的局限性、相对性以及该等行为的不可预见性,虽然钉钉公司已经建立(并将根据技术的发展不断完善)必要的技术措施来防御包括计算机病毒、网络入侵和攻击破坏(包括但不限于DDOS)等危害网络安全事项或行为(以下统称“该等行为”),但如因用户遭遇该等行为而给钉钉公司或者钉钉公司的网络或服务器(包括但不限于本地及外地和国际的网络、服务器等)带来危害,或影响钉钉公司及/或钉钉公司关联公司与国际互联网或者钉钉公司及/或钉钉公司关联公司与特定网络、服务器及钉钉公司及/或钉钉公司关联公司内部的通畅联系,用户理解并充分认可,钉钉公司有权决定暂停或终止服务;

(5)其他情形。
2.4 用户同意钉钉公司由于自身经营政策的变动可提前通过发网站公告、钉钉公告、在网站内合适版面发通知或给您发站内通知、通过钉钉发通知、书面通知等方式单方终止群聊扩容服务而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2.5 群聊扩容服务终止后,钉钉公司有权:(1)将扩容企业群恢复为上限1000人的普通企业群(钉钉公司将按照加入群的时间先后顺序清退群内超出1000人上限以外的群成员);或(2)直接关闭扩容企业群。
2.6 您理解并同意:(1)在订购的群聊扩容服务有效期内,若您的钉钉账号被限制账号登录的,群聊扩容服务的使用也将被限制使用,且已订购的群聊扩容服务有效期的期限并不因账号限制使用而中断或中止;账号的限制登录被解除的,用户可继续使用群聊扩容服务至订购的群聊扩容服务有效期截止日届满。(2)在订购的群聊扩容服务有效期内,若您的钉钉账号并永久禁止登录或钉钉服务终止的,群聊扩容服务的使用也将随之被终止。(3)上述情形导致群聊扩容服务使用的暂停或终止的,用户同意钉钉公司不退还已收取的费用,且无需承担用户因暂停或终止群聊扩容服务的使用而遭受的任何直接或间接损失。
2.7 钉钉公司以现状及当前功能提供群聊扩容服务。钉钉公司不保证群聊扩容服务在操作上不会中断或没有错误。用户同意在自己承担风险的情况下,按群聊扩容服务的现状及当前功能使用相关服务。钉钉公司有权随时暂停或终止群聊扩容服务的全部或部分服务,用户同意不追究钉钉公司任何群聊扩容服务中断或终止的责任。
三、其他
3.1 钉钉公司有权根据业务的开展情况调整、修改本规则的内容。用户有义务对修改后的规则内容进行仔细阅读;如用户不接受修改后的规则,用户应书面通知钉钉公司终止其对群聊扩容服务的使用;如用户继续使用群聊扩容服务的,则视为同意接受修改后的规则的约束。
3.2 本规则是《钉钉服务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钉钉服务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规则未约定事宜,均按照《钉钉服务协议》处理。